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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发生民工集体中毒事件

误食河豚鱼
1998-08-27 来源:生活时报 孙东波 我有话说

本报讯8月24日凌晨2时左右,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黄琅乡白沙采石场外来民工居住点,发生贵州籍民工集体误食河豚鱼中毒事件。民工刘强、汪小丽夫妻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其余12人(包括2名刚出生六、七个月的婴儿)经警民全力救护已全部脱离危险。

24日凌晨1时左右,贵州籍民工罗健、陶正华、何家友等三人帮居住点附近水产市场的一鱼贩装载好一车鱼后,随手捡了两条河豚鱼和一些小鱼,带回居住点烧煮好,买来两瓶啤酒,叫起其余的同乡一起食用,其中两个婴儿也喝了一点鱼汤。凌晨2时左右,民工刘强鱼毒发作,其他民工不知他得了什么病,就用拖拉机把他送往医院,途中刘强死亡。不久,刘强妻汪小丽等又相继鱼毒发作,民工们知道大事不好,用拖拉机把吃过鱼肉、喝过鱼汤的13名中毒者送往医院。

凌晨4时,路桥区公安分局黄琅边防工作站接到白沙采石场业主陆普法的报警电话,陆称:“在其采石场做工的十多名贵州籍民工、因误食河豚鱼,发生一名死亡,其余人员正用拖拉机送路桥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接到报警的黄琅边防工作站执勤中队副队长郑敏,马上叫起司机和陶小波,刘建平两位参谋,追赶中毒民工。车驶出大门外不远,吉普车因故抛锚不能起动,郑敏当机立断拦了一辆中巴客车追病人。中巴车全速前进,在中途追上运送中毒民工的拖拉机,而此时汪小丽又因呼吸停止而死亡,陶正华不能动弹,其余病人有气无力,精神恍惚,郑敏马上下车与两名参谋一起把中毒民工背到中巴车上,快速送往路桥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4时30分左右,中毒民工全部送到路桥第二人民医院,当时12位病人病情很重,民工陶正华呼吸很微弱。路桥第二人民医院的值班医生和护士发现这一情况,免除一切看病手续,立即和郑敏、陶小波、刘建平等边防干警一起快速将中毒民工抬到病床上,马上投入抢救工作,同时将情况迅速报告院长。得知情况的王孟斌院长随即赶到病房,调集全院最好的医生全力展开救治。

经过路桥第二人民医院二个昼夜的全力抢救,到26日上午止,12名中毒民工全部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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